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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乡村医生专业水平,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大学生村医项目的实施意见》(冀卫发【2018】42号)和衡水市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大学生村医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衡卫办人【2019】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35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3.招聘对象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证。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②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军队退役卫生士官。
上述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已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35名。其中武强镇8名、北代乡5名(北代片3人、沙洼片2人)、周窝镇6名(周窝片3人、刘厂片3人)、街关镇7名、豆村乡8名、东孙庄镇1名。
四、招聘程序
大学生村医招聘由县卫健局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各乡镇卫生院分别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9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军队退役证书、医师资格证、执业注册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证、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等相关证件及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地点:驻地乡镇卫生院
(二)考试考核
1、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笔试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90分钟。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笔试×80%+面试×20%,考试考核不受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的限制,由卫生院各自设定最低分数线。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岗位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时,根据笔试分数优先的原则。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由各卫生院张贴公示7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卫生院将招聘考试及聘用人员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县卫健局。县卫健局以党组文件形式上报县政府,经审核批准后,由各卫生院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各卫生院将根据考生应聘的村卫生室统筹安排,拟聘用人员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临时人员聘用合同,聘期3年。乡镇卫生院为其协调办理工资、保险(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照企业人员标准交纳养老保险。期满后自主择业。
五、服务管理
招聘录取后,由聘用大学生村医的乡镇卫生院组织岗前培训,并统一安排到所辖村卫生室工作。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以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大学生村医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其工作管理及年度考核按照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大学生村医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参加相应的组织生活,大学生村医服务的所在乡镇卫生院要为其生活和安置提供便利条件。
六、卫生健康局咨询、举报与投诉电话0318-3823304。
2019年7月10日
来源:
http://www.wuqiang.gov.cn/art/2019/7/11/art_584_158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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