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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主页(http://www.hrbf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
(二)招聘名额:1人。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新疆籍维吾尔族;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不限,若为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五)会讲维吾尔语和汉语,能够用双语进行交流;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七)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突出;
(八)具有团队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发送《哈尔滨金融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与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的电子版(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辅导员+民族”)至报名专用邮箱hjygkzp@163.com。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否则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
(二)资格审查
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9日,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不达比例,则取消本次招聘。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上午8:30-11:00,地点在新教学楼638办公室。
参加现场确认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
2.本科之后(含本科)各时期学历、学位、报到证(派遣证)、职称证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历、学位授予院校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本科之后(含本科)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可在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此外,《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中填报的荣誉称号和奖励,也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须有党总支书记签字及院系党组织公章;其他人员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须有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4.《入党志愿书》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5.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0日14:00-15:30
地点:待现场确认时通知,详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3日10:00-11:30
地点:面试考场待定。候考室为新教学楼202。
2.考试形式和内容: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必需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于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不低于2: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行为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汉语、维吾尔语)和反应速度及应急处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打分。抽签回答问题1道题,考官随机提问1道题。每道题应聘人员需使用汉语和维吾尔语分别回答一遍,时间在6分钟之内。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一致,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
公示结束后,由学院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对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因考核不合格产生空缺名额,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院长办公会确定拟聘人员,在哈尔滨金融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新聘用人员信息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之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由学院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2018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否则将不予聘用。
五、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
邮编:150030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邱老师、孔老师(人事处)0451-86143025
殷老师(学工部)0451-86143163
举报电话:0451-83147029;15045103134(院纪委)
七、本公告由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哈尔滨金融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2.哈尔滨金融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
哈尔滨金融学院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附件1-2.doc】
来源:
http://www.hrbfu.edu.cn/info/1099/37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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