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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发展建设目标,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制、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统招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
(六)服从我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八)应聘人员必须在
(九)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请在现场确认时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三、报名办法
报考牡丹江医学院雇员制人员于6月8日前投寄电子简历到yixueyuanrenshichu@163.com邮箱;报考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人事代理人员于
四、现场资格确认
对符合报名条件者会以电话形式通知于
1、考生本人携带简历、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简历中各类证书复印件对应的证书原件到牡丹江医学院图书馆一楼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2、各类证书原件(学历及学位证书或在校证明、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3、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及范围请查询牡丹江医学院网站。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医学院网站(http://192.168.10.51)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采取自命题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及地点: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到牡丹江医学院网站查询。今年不再使用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4、总成绩合成: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牡丹江医学院网站(http://192.168.10.51)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学校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九、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
牡丹江医学院联系人:
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杨科长、赵科长;联系方式(0453)6602172
十、牡丹江医学院纪监审办公室
联系方式:(0453)6984606
十一、本公告由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牡丹江医学院人事处
附件【2018年牡丹江医学院雇员制、人事代理用人需求计划.pdf】
附件【2018年牡丹江医学院雇员制、人事代理用人需求计划笔试科目及比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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