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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队伍建设,解决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等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8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齐齐哈尔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3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年龄、工作经验及享受政策性加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及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1.网上报名。报考者可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群体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于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3.网上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认定为紧缺专业岗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非紧缺专业岗位的则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齐齐哈尔市。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具体考试形式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看)。
(1)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E》考试的需注意试卷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6月中旬。考生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自行查询本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笔试结束后,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照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http://www.qqhr-rc.org.cn/index.aspx)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上的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该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
(2)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或学校(省、市)负责成人教育考试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等);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成绩相同,依次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http://www.qqhr-rc.org.cn/index.aspx)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符合相关优先聘用政策的优先聘用,否则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公告另行公布。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http://www.qqhr-rc.org.cn/index.aspx)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齐齐哈尔市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http://www.qqhr-rc.org.cn/index.aspx)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和有关信息,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如下:
招聘信息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2-2576338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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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b710fd04ab324dc6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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