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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规定,结合我院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http://www.hljtcm.com/“医院概况”。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及南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业务能力和执业资格等条件。
4.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统招毕业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博士岗位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0(含)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在50(含)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以报名日期为界)。
6.应聘人员须具备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2020届毕业生如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7.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本院人事代理人员可报名。
8.应聘人员须服从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www.hljtcm.com/),下载并填写《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及南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及南院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报名表》和《汇总表》各项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准确,照片须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的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
1.本人二代身份证、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2.能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证明材料。
3.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其学历、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在校证明和成绩单。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汇总表》和“附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本人姓名-所学专业。每个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请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确保联系畅通。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9:00-2019年11月20日16:00
报名邮箱:297015326@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高校师资网)
(三)查询审查结果
2019年11月21日16:30前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负责。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22日9:00-11:30
2.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机关楼六楼会议室(南岗区阿什河街105号)
3.现场确认要求: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和报名邮件中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表》(本人手写签字)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和材料不全的,不予现场确认。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通过现场确认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面试前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人选请登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医院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0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落编。
六、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医院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7093447
纪检电话:(0451)87090208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105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
邮政编码:150001
本公告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注:本通知仅支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PC端网站查看,请使用电脑登陆网址查询,手机登录网址暂不支持附件下载。
附件:(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www.hljtcm.com/news/2133.html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来源:
http://www.hljtcm.com/news/2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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