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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有关规定,为缓解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紧缺问题,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公开选调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面试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职位和数量
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具体选调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2020年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发布公告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84/index.html
或登录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最近两个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技能素质及其他资格条件;
6.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7.年龄要求:
满18周岁(2002年9月9日以前出生),40(含)周岁以下(1979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2(含)周岁以下(1977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4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选调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等相关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按相关要求或与所在单位约定服务期年限未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不符合选调条件、岗位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2020年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两份(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两份。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三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但毕业证专业后括号内限定专业方向或语种的情况,可以报名。
报名结束后,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公告发布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10日、1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卫星路30号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楼504室
3.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咨询电话:0451-84664467;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公告发布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7.准考证发放。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持二代身份证按照招聘单位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技术素养、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公告发布网站通知。
3、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将考生的面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按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审查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档案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者,以及档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取消其选调资格。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人事调配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开选调到事业单位的,原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不再保留。
十、招聘纪律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由市纪检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4664515。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选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
附件1:2020年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0年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
来源:
http://xxgk.harbin.gov.cn/art/2020/9/2/art_11337_939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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