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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号)精神,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9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yun.hnbys.haedu.gov.cn/u/cms/www/202011/3014590907tg.png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邓州市在岗特岗教师和在职在编教师;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邓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engzhou.gov.cn)、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dzrs.dengzhou.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校内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8日(9:00-17:00)。
校内报名地点:南阳师范学院中区篮球场。
2、校外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12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校外报名地点: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377—62287808。
3、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一寸蓝底照片(3张);中级以上职称还需要提供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拟聘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符合报考其他岗位条件的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于2020年12月6日17:30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5、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低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7、加分条件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邓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课节由评委抽取。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教材:应聘数学、政治、历史、生物、体育人员讲课内容为报考学科邓州现行高中第一册教材,课节面试现场由评委抽取;其他专业面试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邓州现行中职教材。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如果直接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考核。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有关要求
1、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5年内不予办理工作调动。
2、凡被聘用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邓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生毕业证、个人档案及就业报到证。未按时报到或手续不齐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招聘公告由邓州市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2287808
监督电话:0377-6212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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