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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执行工作需要,郏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15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
3.工作细致、踏实能干、能胜任执行工作;
4.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3年5月20日至1998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5.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不受上述学历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5月24日;
(二)报名地点:郏县人民法院政治处(法院前楼311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学历证书、退役军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
4.个人简历2份及有关工作证明、受过表彰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
(一)考试分为机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二)机试内容
应聘所有职位均需测试计算机中文录入,录入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气质修养等;
五、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复查。
六、工资待遇
1.工资: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基本工资为1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务合同;
2.续聘解聘的有关条款及聘用期间的福利待遇,在聘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其他规定
1.本次招聘在郏县电视台、郏县法院网站、郏县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2.本次招聘人员主要工作在执行一线,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取资格;
3.本次招聘的解释权归郏县人民法院。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郏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咨询电话:0375-2761811,18737508827(丁俊惠)。
郏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1日
来源:
http://hnjxfy.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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