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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部署,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河南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省直25个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共计划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01名。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省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我省省辖市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3.我省省直机关和中央驻豫单位设在省辖市及以下的单位(含派出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2月。其中年龄条件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职业专业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见附件5);职位专业要求为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参照《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见附件6)。
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职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以上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遴选机关将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报考公告及与本次遴选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均通过以下网站发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各单位的公开遴选人数、具体职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度河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其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与各单位联系。
(一)提交报名申请。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2021年2月1日9:00至2月4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要妥善留存。
(二)资格初审。2021年2月1日9:00至2月5日17:00,遴选机关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向报考人员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按要求及时补填;对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省直遴选机关应留存其报名信息,以备面试确认时审核比对。
(三)查询初审结果。2021年2月2日9:00至2月5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2月4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报名确认和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文件下的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2021年度河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A4纸,见附件2)一式2份,以备确认面试资格时使用,并于2021年2月7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考人员需自备使用本人姓名的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开考比例与改报职位。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遴选人数直至取消职位。省直遴选机关于2021年2月22日前,将本单位拟核减、取消的职位情况,以及报考拟取消职位的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局审核。核减或取消的职位情况,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公布。对拟遴选职位被取消的,有关遴选机关于2月24日前通知报考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填写《2021年度河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见附件3),提交缴费证明、本人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件、材料,于2月26日17:00前,到有关省直机关现场重新选报职位。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已公布取消的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3月8日9:00至3月13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0371-6161271961612715。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
笔试时间:3月13日9:00—11:30,满分为100分。笔试考点设在郑州市,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2021年3月31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面试
各省直遴选机关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员于4月上旬左右,登录报名网站或遴选机关工作网站查看面试人员名单,4月下旬组织面试。笔试作弊和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各省直遴选机关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或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报名推荐表(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准考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省直遴选机关根据留存的报名信息,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者,视为主动放弃。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专业能力测试
遴选职位中明确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在面试阶段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内容详见《2021年度河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试题的命题、制卷、评分等,参照《河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管理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省直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并在省辖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二)考察。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与考察对象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共同进入考察环节。各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录用表、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时,应当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三)递补。面试结束后至拟遴选人员公示前出现的职位空缺,由省直遴选机关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在面试工作方案和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递补人选须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共同进入考察环节,由省直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职位匹配度,确定1名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转任
(一)公示。省直遴选机关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单位名称、职位及职位代码,拟遴选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现工作单位和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转任的,省直遴选机关将相关材料报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转任手续。
七、试点省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安排
今年,试点省辖市市直机关与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同步进行,统一发布遴选公告时间、统一报名时间、统一考试时间,各环节具体工作由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加试点的省辖市有:郑州市、开封市、平顶山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示范区。详细情况请登录试点省辖市报名网站了解(见附件4)。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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