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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探索建立我校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顾问机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落实和推进依法治校中的重要作用,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学校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常年法律顾问1位。
二、工作职责
(一)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对学校重要事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起草审核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协助学校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三)参与学校重大对外合作项目的洽谈,参与审核学校对外签订的重大合同以及其它重要的法律文书;
(四)接受学校委托参与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
(五)参与处理学校非诉法律事务,为学校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代拟、出具相应法律文书;
(六)为学校涉及的重大突发性案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七)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帮助师生员工维护合法权益;
(八)办理学校委托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具体职责以聘任合同约定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法律服务资质
(二)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养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熟悉教育法律法规、相关教育政策和学校管理工作;
5.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聘任期限
聘期一年,一年期满后,学校根据情况自主决定是否续约。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所需递交的材料:1.律师事务所简介以及执业许可证、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等;2.律师事务所拟指派的法律顾问介绍、律师执业证及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等;3.服务费报价。
(三)报名方式:可直接至学校办公室或信函方式递交应聘材料,地址: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号湖北中医药大学黄家湖校区明德楼A208室),也可通过电子邮箱投递应聘材料(E-Mail:3225898@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本人姓名+高校师资网)。
联系人:
来源:
http://www.hbtcm.edu.cn/info/1049/83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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