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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经长江委批准,长江委网络与信息中心(长江档案馆)(以下简称网信中心)2022年度校园招聘2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网信中心成立于2002年底,隶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一个以推进流域管理信息化建设为主,开展信息系统规划设计与开发集成、通信工程建设、信息工程监理、水利档案收集整编与保护利用、水利科技信息研究与咨询及国家重点科技期刊编辑出版等信息化建设的机构。
二、招聘原则
网信中心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校园公开招聘。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岗位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校园招聘地点
本次校园招聘岗位2个,招聘人员2人。
校园招聘地点:武汉大学。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条件:硕士不超过30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与所学专业或所应聘岗位相关的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硕士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硕士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毕业的研究生及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要求于2022年12月31日前到岗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敬业爱岗,熟悉与工作相关的国家政策、规章,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拟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等,详见附件1《长江委网信中心2022年度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专业审核参考依据为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五、主要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网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现场宣讲
本次校园招聘委托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实施。
2021年11月3-17日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人才网、武汉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校园招聘公告,报名采取网络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应于上述时段内登录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长江委网信中心2022年度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478640476@qq.com(文件命名方式:岗位+姓名+XX院校+专业。)
报名结束前在校园招聘地点开展招聘动员宣讲,现场接受咨询,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符合应聘条件初审合格人员在考试前一天携带相关材料到长江委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进行资格确认。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签字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需提供有关证明(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证明、相关院校或部门开具的具有2022年度派遣资格的证明文件等),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资格确认审查合格者可领取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不足3:1时取消该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用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有需要再增加网信中心复试。通过笔试+面试环节后,如有合适人选,可免予复试,直接签订录取意向书。
1.笔试。笔试的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内容一般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以5:1的比例参加面试,如最末一名出现并列成绩的,均参加面试。如参加笔试人数比例小于5:1的比例,均参加面试。面试通过应聘者自我介绍、考官提问、个人陈述等方式进行。
3.成绩汇总。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复试。如需增加复试,按照综合成绩以1:1的比例提出参加复试人选。复试在所有考试结束后统一举行。复试通过个人陈述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如有来网信中心复试环节,拟录取人员的确定以复试成绩为主。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经领导小组审查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1.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3.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纪律的;
4.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选,经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长江水利网、长江委信息网、长江水利人才网、武汉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毕业院校、专业等。
凡公示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公示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报长江委人事局备案审批后,由网信中心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回避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考生如与长江水利委员会职工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在网上报名时主动填报,考生个人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七、监督与咨询
上级监督组织:长江委人事局
举报电话:027-82820348
长江委网信中心监督部门:长江委网信中心办公室
举报电话:027-82820377
考务咨询电话:027-8292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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