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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武汉长江新区(以下简称“新区”)现面向全市机关单位竞争性转任一批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转任职位
竞争性转任职位为新区管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共48个计划,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见《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市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副处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四级调研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武汉的市级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廉洁自律,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除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公务员2021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新区管委会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第五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三、竞争性转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方式(电子邮箱)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whcjxq@163.com。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2)身份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近三年主要工作实事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工作实事原则上为最突出的5项实事,内容要求简明扼要,每项字数控制在150字以内);
(4)有关工作经历说明电子版(重点针对职位资格条件进行);
(5)《报考干部名册》电子版。
以上材料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以“岗位代码-姓名-工作单位”命名。超过报名时间、提交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提供报名材料时注意落实保密规定。
(二)资格审查和分析研判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竞争性转任全过程,在转任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转任资格。
报名期间,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要求,对考生工作实绩、工作经历、文字功底、综合素质和职位匹配度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评分。分析研判评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于高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未达到5:1比例的,报经新区党工委同意后,可以进行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公告将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上公布。面试主要采取实绩答辩形式进行,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和建设新区的意愿。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可正常开考。
面试期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考前每日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面试当天,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四)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对于高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到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征求转任意见,同时审核人事档案和有关信息材料。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上公布。
考生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等材料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如考察中出现影响转任的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并对递补人选进行考察,不适合进行递补的职位按规定核减或取消转任计划。
(五)确定拟转任人员。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转任人员。
(六)公示和任职。对拟转任人员分别在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官网和新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办理转任手续(按原任职级层次安排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转任资格,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务、职级。
报考人员在1个月内无法协助提供齐全的转任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转任资格。
四、有关说明
本次竞争性转任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政策咨询电话:027-859980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中共武汉长江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武汉长江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附件列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whptc.org/ncms/article_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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