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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城市看守所卫生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原乡镇卫生院下岗人员定向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招聘岗位
临床医生2名,执业护士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热爱医疗卫生工作。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拟聘用岗位职责。
(二)具体条件
1、临床医生
男性,具有卫生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资格,连续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年龄50周岁以下(1969年2月1日以后出生)。
2、护士
具有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执业护士资格,年龄48周岁以下(197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楚都宜城网、宜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1日—2月20日。
2.报名地点:宜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教科。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持如实完整填写的报名表(见附件)及报名所需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和50%,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时,分别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考场和座位,按时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根据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楚都宜城网、宜城市卫生计生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按规定依次递补。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不再作递补。
七、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2.招聘相关信息和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及拟聘用名单均在楚都宜城网、宜城市卫生计生网上公布。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5.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七、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宜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2月2日
附件:
来源:
http://www.ych.gov.cn/web/wjj/pub/html/201902/02/r1112_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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