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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从2020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学校位于长江中下游平原、洞庭湖南岸环湖生态经济圈核心城市——湖南省益阳市,学校人文底蕴深厚,自然环境优美,交通便捷,距省会长沙中心城区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8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4个,管理岗位4个;招聘计划107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03名,管理岗位4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城市学院网站(http://www.hnc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A类岗位:
(2)B、C、D、E类岗位: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高校师资网”)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cursc@126.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如下:
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A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A类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B、C、D、E类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A类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素质,总分100分。设置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B类专技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素质,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②应聘C类专技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教育思想、党建思想、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的论文写作,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③应聘D1类科研生产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比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基础,城乡规划、结构工程、土木工程等相关理论知识和综合应用,以及专业相关的计算机基础软件知识,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和成果展示成绩合计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④应聘E1类宣传科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比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新闻政策法规、新闻业务基础知识及申论,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⑤应聘E2-E4管理岗位、D2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实际应用技能等。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笔试合格者达不到入围比例,则笔试合格者全部入围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仪容仪表等。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项考试环节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7-6111336(曹老师)
0737-6111010(雷老师)
监督电话:0737-6110025(纪委办公室/省监委驻湖南城市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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