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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3名),主要负责重点项目帮代办和群众咨询导办工作。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品性良好,性格开朗,工作责任心强,团队精神强,服从用工单位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吸毒史;
4.学历及专业条件: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电子、通信、信息、计算机类;法学大类;中国语言文学(文化)类;新闻传播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财务)类;土建类。
5.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其他要求:熟悉电脑操作,会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11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考试培训楼二楼。
4.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由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县政务中心共同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5日在石门县政务中心二楼政工股领取。注意:请考生及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时间地点:12月6日下午13:30,地点见准考证。
2.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材料作文。
3.开考比例:按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考单位同意,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4.成绩查询:参考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笔试成绩公布48小时之内按程序申请查分。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二)面试。
1.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政务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招考单位同意,可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政务中心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一、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160元。试用期满,每月工资为2700元,并依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十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负责全程全方位监督。监督电话:13875051224。
十三、信息发布及其他要求
1.招聘公告通过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石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考试成绩、体检、考核及聘用等信息通过石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示。
2.考生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过程,注意浏览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
3.考生凡不按要求或不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以及提供相关资料等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5169508(石门县政务中心)
0736-5333980(石门县人社局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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