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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提升人才引进效果,优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耒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司法类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名称、数量与资格条件
(一)岗位名称、数量、条件
本次引进司法类专业技术人员共3名,其中:耒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名,耒阳市公证处1名。详见《2020年耒阳市引进司法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资格要求
(1)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A类);
(2)经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国(境)外就读高校的硕士研究生。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引进对象
(1)耒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
(2)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耒阳市党政门户网(http://www.leiyang.gov.cn/)、耒阳党建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eiyang.gov.cn/)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引进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地点:
耒阳市司法局5楼政工室(505室)
联系电话:0734-4688022
2.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6日—2020年12月31日上午8:00-下午17:30(双休日正常上班)。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提供报考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A类)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2)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下载并如实填写《2020年耒阳市引进司法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0年耒阳市引进司法类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及其他报名材料提交。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
(3)国(境)外高校研究生须凭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三)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耒阳市司法局自行组织考试。2.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核减岗位计划数。若低于1:3开考的,对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成绩设定最低分值,最低分值为80分。
3.考试方式为面试,重点是实践能力测试。考试时间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在耒阳党政门户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由耒阳市司法局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可递补一次。根据引进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凡放弃体检(须递交书面承诺)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实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司法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并在耒阳市党政门户网、耒阳党建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耒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必须在所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人事异动。
四、相关待遇
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根据用人单位编制性质列入相应的事业编制,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其他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购房补贴按《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耒建联字[2020]1号)相关规定予以补贴、奖励。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耒阳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4-4688022(耒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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