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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娄底市政府金融办金融事务中心人员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娄底市政府金融办所属事业单位金融事务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及条件
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娄底市政府金融办金融事务中心2022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选调范围:全市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一)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两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调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娄底市委市政府3号楼3218室,联系电话:0738-8312033。
3.报名资料:《娄底市政府金融办金融事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人社部门备案的聘任合同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相关材料(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公章);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复印件请使用A4纸复印(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其他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严格对照公告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报考者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娄底市政府金融办综合科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考察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报考人数低于5:1的,取消选调计划。
(二)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综合能力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分值100分,考试时量180分钟。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和地点及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3:1。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政府金融办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分值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1:1。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要求,将吸毒检测纳入体检范围。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组通过实地了解,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并核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廉政情况等。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他不宜选调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选调资格。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书面考察结论。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放弃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时,按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市政府金融办党组研究确定拟公开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娄底市金融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人员,按政策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者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四)及时关注考试信息。选调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娄底市政府金融办网站(http://www.hnloudi.gov.cn/bmjyhjs/sjrb/)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而影响选调考试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娄底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指导监督。
本公告有关具体事项由娄底市政府金融办综合科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38-8312033
监督举报电话:0738-8282786(娄底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娄底市政府金融办金融事务中心2022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娄底市政府金融办金融事务中心2022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娄底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nloudi.gov.cn/ldjrb/jrzx_jrgz/202210/d78820d05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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