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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湘潭市公立医院人事编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潭编办[2017]1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局2018年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市第六人民医院、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市民政局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41人,其中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38人、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3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18年湘潭市民政局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一)。报名网站: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http://www.hnyyws.com/)。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1日至2000年6月2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民政局认定。
(六)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8∶30-7月3日8∶30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http://www.hnyyws.com/)。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由考生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http://www.hnyyws.com/)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7月9日8∶00—7月11日17∶30。
(四)重要提醒
本次考试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湘潭市民政局网站(xtmz.xiangtan.gov.cn/)、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www.xtlyy.cn/)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湘潭市民政局网站和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报名、报名表和准考证打印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http://www.hnyyws.com/)。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笔试考专业知识,总分100分,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对少数的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市第六人民医院、市康复医院)申请,报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同意,可根据实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纪律要求和违纪处理。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对笔试参考比例低于1:3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湘潭市民政局网站、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通知)。
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均需复印1份)、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含个人信息的报名表。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需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在准考证打印规定时间内将准考证和含个人信息的报名表打印,以备考试和资格审查时用。
六、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
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的,面试方式分别为:口述答题;实践操作;口述答题和实践操作相结合。
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不再核减招聘计划。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在湘潭市民政局网站、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另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七、合成成绩和排名
(一)综合成绩合成: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上各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三)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招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经招聘单位申请,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同意,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招聘单位不申请递补的,则不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集体研究和审查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湘潭市民政局网站(xtmz.xiangtan.gov.cn/)、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网站(www.xtlyy.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由市第六人民医院、市康复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到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和编制备案制度。
十二、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0731-84822247
政策咨询电话:
湘潭市民政局人事科0731-52255816
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人事科0731-52518108
湘潭市康复医院办公室0731-58221585
附:附件一2018年湘潭市民政局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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