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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员,充实学校工作人员队伍,盐城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管理岗、实验岗等工作人员9名(人事代理性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岗位一线工作;
4.具有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018届国内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校工作经历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见《盐城工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明,其专业由学校和主管部门根据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者填写《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以附件形式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荣誉)及其它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以下两个指定邮箱:rsc@ycit.cn和ycgxygkzp@163.com(两个邮箱需同时发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4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岗位代码”,不要将报名表、汇总表和自荐材料一起打包,只允许有报名表、汇总表和自荐材料压缩包三个附件,且报名表、汇总表、自荐材料所表述个人信息内容须一致,若出现不一致的情况,皆以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为准。
1.报名表、汇总表、自荐材料上传时间:2018年2月1日08:30至2018年2月20日17:00;
2.报名信息核对时间:2018年2月21日至2月23日;
3.接受电话咨询时间:2018年2月1日至2月12日,2月21日至2月23日,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
联系人:董老师、方老师,联系电话:0515-88168891、0515-88298600
4.相关教学院部、职能部门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2月24日14:30—17: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审核,若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中途不得改报其他岗位。一次填报两个(含)以上岗位或两次(含)以上分别填报不同岗位者,均视为无效报名。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报名所用身份证必须与到学校现场应聘使用身份证一致。
5.2018年2月25日,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ycit.edu.cn)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各招聘岗位笔试(或专业测试)开考比例为1︰3。若符合资格的应聘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学校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于2018年2月25日下午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ycit.edu.cn)上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2018年2月26日08:30-11: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上述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于2018年2月26日下午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ycit.edu.cn)公布。
6.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2月28日09:00-17:00到学校人事处(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盐城工学院南校区行政楼630室)提交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领取准考证。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的组织实施
(一)笔试(或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1岗)时间:2018年3月1日08:30—13:30。专业测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理论考试内容以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专业技能测试以手绘形式在4开纸张上表现(除纸张外,手绘工具、材料自备,表现形式不限)。
2.笔试(2岗-6岗)时间:2018年3月1日09:00—11:00。笔试内容以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或专业测试)。
4.笔试(或专业测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ycit.edu.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或专业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笔试(或专业测试)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不足3:1,按实际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ycit.edu.cn)公布。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符合相关要求者不得参加面试。查验如下材料原件(请另备一套复印件):
1.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7届及以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18年2月28日前提供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否则取消报名资格;2018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2.本人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心理测试和面试
1.时间:
面试前组织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18年3月2日14:00开始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
专任教师岗位(1岗、2岗、3岗):规定内容的试讲和考官现场提问(试讲内容详见学校主页通知公告)。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实验及其他工作人员岗位(4岗、5岗、6岗):考官现场提问。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各招聘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岗: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岗、3岗、4岗、5岗、6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总成绩,在笔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1岗、2岗、3岗等专任教师岗人员须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2.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http://www.yci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意向聘用协议),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实际到校报到、正式上班后,学校与其签订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定岗定级。
4.聘用期间待遇:工资和奖励性绩效等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执行。交纳“五险一金”(缴纳企业养老保险)。
5.本次招聘工作(自报名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因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应聘岗位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根据需要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在2018年8月31日前结束。递补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递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递补拟录用人员,录用程序及各类待遇同上。
五、公开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168891;0515-88298600
联系人:董老师;方老师
六、公开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监察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68027
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1:盐城工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
附件2: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盐城工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
盐城工学院
2018年1月31日
盐城工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
岗位 | 招聘单位 | 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学科、专业及方向 | 其他说明 |
1 | 设计艺术学院 | 1 | 教师 | 专任教师岗位 | 美术学(公共艺术、装饰艺术设计)、设计学(环境设计) | |
2 | 汽车工程学院 | 1 | 教师 | 专任教师岗位 | 车辆工程(汽车电子方向)、电气工程、自动化 | 硕士学制2年半以上。 |
3 | 数理学院 | 1 | 教师 | 专任教师岗位 | 统计类 | 本科或硕士阶段需毕业于211及以上高校,年龄30周岁以下。 |
4 |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 3 | 实验岗 | 管理岗或实验岗 | 计算机(大类)、信息管理类、系统工程 | 服从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聘用安排。 |
5 | 财务处 | 2 | 会计 |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资格并具有2年以上财会工作经历者,专业不限。 |
6 | 后勤管理处 | 1 | 医生 |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 医学类 | 第一学历为本科医学类专业,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 |
合计 | 9 |
注:本次招聘的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版,2015年增补)》执行,具体专业由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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