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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是一所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6月获批筹建,2015年2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设立。学院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隶属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时受江苏省教育厅业务指导和管理。
学院现有殷村和清潭两个校区。殷村校区位于常州城西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清潭校区位于常州市木梳路12号。总占地面积813亩,总建筑面积27.51万平方米。新校区以打造"绿色校园"为总体目标,是省内第一个以校园为单位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区。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8000人,拥有专任教师39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24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216人,"双师型"教师214人、占专任专业教师的71.57%。校内建有各类专业实训(验)室近200个,拥有实习工位近8000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近8000万元;建有校外实训基地130余个。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用事业学院专任教师2名(岗位编号:20200404、20200405),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岗位需求
(一)需求人数:2人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
4.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一;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10.31以后出生),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岗位性质及岗位待遇
岗位性质:单位人事代理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
岗位待遇:在职在岗期间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本次招聘为长期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符合要求的应考人员达到1:3开考比例即可以组织考核工作,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岗位继续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扫描文后二维码登记基本信息,并将个人详细材料发送至组织人事处邮箱E-mail:jscj_rsc@vip.163.com,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按下列格式填写:“姓名+性别+应聘岗位编号+是否应届+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或职称+现居住地省份”。二维码未登记、详细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恶意重复发送者不予初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个人详细材料包含下列内容(材料模板详见附件三):
(1)《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聘报名表》(附件二)。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
(3)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报考要求党员的岗位还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
(4)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主要科研成果”栏中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发送主题格式不正确、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及组织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岗位符合要求的应考人员不足1:3时,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所有人员参加考核,会在开考前五个工作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该岗位考核分为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三个环节,具体考核内容及形式以邮件通知为准。录用顺序按各环节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五、体检与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最终总成绩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最终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69872268
联系人:祝老师、殷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9-69872179
联系人:孙老师、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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