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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省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理委员会全额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为满足集团产业载体投资建设与开发、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创业投资与咨询等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按各岗位具体要求,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报名截止(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
(3)曾被辞退或开除的人员;
(4)其他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自行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另附自我介绍一份,详细说明本岗位要求的年限内从事相关工作经历、担任职务和所取得成绩,包含参加的相关项目以及负责的工作内容,800字以内。)并和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参保证明及相关证书等电子资料(打包压缩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应聘岗位名称”形式,于
2.报名登记表请注明应聘岗位代码和岗位名称,逾期不再受理。
3.所提供全部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程序
(一)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条件符合者将通知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和范围。笔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相关职位有符合相关条件者可加分,笔试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
笔试具体时间及操作流程等将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吴中高新区发布”公众号上公示。
(二)资格复审
所有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主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因主动放弃造成缺额时,在该岗位的其他报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吴中高新区发布”公众号上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主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此次招聘人员均为企业合同制人员,企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与原单位人事关系解除需由本人负责。录用人员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七)纪律与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210030。
六、其他事宜
本《简章》由苏州吴中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联系方式:0512-66173673。
苏州吴中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o-hr.cn/news/detail/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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