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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大伊山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灌云大伊山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可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yun.gov.cn/)查询、下载。
二、招聘范围、条件和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
(二)年龄要求见《岗位表》。
(三)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本次招聘的岗位限灌云户籍。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可作为招聘对象的。
三、程序和方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由灌云大伊山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办法。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相关资格证、等级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主页和本人页),亲友可持应聘人员授权委托书代为报名;
2.填写完整信息的《灌云大伊山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2,应聘人员可下载填写);
3.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依据公开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签订《诚信承诺书》,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灌云县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四)考试
按附件1《岗位表》要求进行。考务工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能力素质以及灌云县大伊山旅游风景区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采用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持身份证和应聘人员身份证)于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6)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
总成绩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G2岗位如出现总分同分的,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或具有导游证者优先;G3岗位如出现总分同分的,具有营销策划3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G4岗位如出现总分同分的,具有营销策划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G5岗位如出现总分同分的,具有会计证、企业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G6岗位如出现总分同分的,具有户外拓展项目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体检工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云大伊山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组织考察,被考察人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已就业应聘人员须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将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出现总分同分等情况,处理方式同上。),核准聘用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投诉举报,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和灌云大伊山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将及时核查处理。
(七)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视为放弃。
四、工资待遇
薪资标准见岗位表。试用期2个月,从试用期开始,聘用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五、其他要求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合同。通过本次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连续两年经所在部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2.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等原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纪律监督
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0519131。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大伊山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电话:0518-88863009。
灌云大伊山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uanyun.gov.cn/gyxzf/gsgg/content/d0d975b5-5d06-4655-a205-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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