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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创办于1964年,是江西省唯一一所以培养外语和外经贸应用人才为主的高职院校,现有在校生15000余人。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商务部共建院校,全国首批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基地。先后被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示范校、江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首批应用型本科人才试点院校、江西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单位,获得“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市“文明单位”,“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全省高校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等荣誉。连续两年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详细情况可浏览学院官网:http://www.jxcfs.com。
根据学院建设与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10名。
一、招聘岗位
岗位 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专任教师岗 |
专技岗 |
10 |
1.哲学类(01)、经济学类(02)、政治学类(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教育学类(0401)、心理学类(0402)、文学类(05)、统计学类(071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12)、软件工程类(0835)、工商管理类(1202)、艺术学类(13)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师德师风问题。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须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者在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官网下载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和个人电子简历等有关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报名信箱;
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职称、所学专业、拟应聘岗位;例如:某某大学+姓名+学历(职称)+某某专业;
(2)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791-88353400,报名邮箱:jxcfrsc@163.com
通讯地址: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政编码:330099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科研论文、论著、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5)其他各类资格证书;
(6)近期1寸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
2.资格复审:学校将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面试,已参加面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核
1.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学院组成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业绩进行考核,并就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测评。
2.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的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及档案专项审核情况。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应聘人员考核成绩(面试成绩高于70分)从高到低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四)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根据不同人员类型和条件,享受学校引进人才的特殊待遇,包括住房(无产权)、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待遇面议。
八、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来源:http://swt.jiangxi.gov.cn/art/2023/4/12/art_30184_4424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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