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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简介
鞍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位于拥有世界第一玉佛、亚洲著名温泉、国家名胜千山、中华宝玉之乡和祖国钢铁之都的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辽宁省鞍山市。
学校始建于1958年,1993年升格为本科,2013年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秉承"博雅兼上、知行合一"的校训,坚持"师范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培养了10余万名优秀毕业生。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总数2万余人,其中教育硕士研究生284人、普通本科学生10108人、普通专科学生4674人,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生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154人,其中专任教师848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数392人,硕士学位及以上教师占比83.7%。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2人,省"兴辽英才"青年拔尖人才1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省级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教学团队4个,市地方领军人才1人,市突出贡献专家1人,市高层次人才12人,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4个,省级示范专业1个,省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2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2个,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43项,教育部教职委重点建设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6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近五年来,获批教育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5项,省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59项。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49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2项),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数234篇。
"十四五"期间,学校将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发展为核心,为建成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鞍山师范学院引进博士人才相关待遇
1、职称评聘
入职当年符合副高级评聘条件即可不受任职资历限制评聘副高级职称。
2、安家费
最低一次性给付20万元的博士安家费。
3、生活补贴
给予3年期2500元/月生活补贴,共计9万元。
4、购房补贴
在鞍首次购买商品房的,一次性给予7万元购房补贴。
5、科研启动经费
最低给予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6、配偶工作、子女教育、公积金贷款等
协助随迁配偶按原身份安排工作,享受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自主择校。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贷款最高限额的1.5—4倍。
特殊优秀人才待遇可协商确定,具体按《鞍山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全职引进博士待遇情况一览表
待遇内容 |
金额 |
一次性安家费 |
20万 |
生活补贴 |
9万(2500元/月/3年) |
购房补贴 |
7万元 |
科研启动经费 |
5万 |
合计 |
41万 |
2022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计划 |
专业 |
1 |
人文与传播学院教师(一)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2 |
博士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类 |
2 |
人文与传播学院教师(二)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历史学类 |
3 |
外国语学院教师(一)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2 |
博士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学科教学(英语)、课程与教学论(英语) |
4 |
外国语学院教师(二)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2 |
博士研究生:日语语言文学 |
5 |
外国语学院教师(三)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
6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师(一)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基础数学 |
7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师(二)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应用数学 |
8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师(三)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计算机科学技术 |
9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师(四)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应用统计 |
10 |
管理学院教师(一)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2 |
博士研究生:计算机类 |
11 |
管理学院教师(二)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2 |
博士研究生:会计学 |
12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2 |
博士研究生:物理学类 |
13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教师(一)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学科教学(化学) |
14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教师(二)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学科教学(生物) |
15 |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教师(三)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食品工程类 |
16 |
音乐学院教师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音乐学 |
17 |
美术学院教师(一)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2 |
博士研究生:设计学类 |
18 |
美术学院教师(二)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美术学类 |
19 |
体育科学学院教师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2 |
博士研究生:体育学类 |
20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一)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2 |
博士研究生:教育学类 |
21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二)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心理学类 |
22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三)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类 |
23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四)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教育技术学 |
24 |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25 |
国际教育学院教师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中国古代文学 |
26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一)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计算机类 |
27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二)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旅游管理 |
28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三)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会计学 |
29 |
创新创业学院教师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1 |
博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类 |
30 |
计算中心教师 |
从事教学及科研等工作 |
2 |
博士研究生:计算机类 |
31 |
管理或教辅岗位 |
从事管理等相关工作 |
10 |
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 |
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2022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邮箱:assfxyz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高校师资网。
联系人:
刘宁 15242211599
高俊娜 15641273322
刘福顺 18842053777
全津廷 15942299965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邮箱报名。应聘者可以到学校现场报名,也可以下载并填写《2022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随时报名
3、现场报名地址:鞍山师范学院行政楼216房间
4、报名须知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者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核和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鞍山师范学院官网上予以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考核由学校组织专家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教学科研业务能力,专业技术岗位通过模拟上课和专业答辩等方式考核,管理岗位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鞍山师范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3、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考核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五)考察
主要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考核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鞍山师范学院官网上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鞍山市人社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到我校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公示有异议并查有实据的考生:不予聘用。
3、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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