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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32号)要求,为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同时考虑各区县基层单位的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159人。为确保本次招录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3年至2018年7月前(含7月)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二)招录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录、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录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正在参加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不可报考。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本人到场。
报名时间:7月18日至7月20日。
报名地点:报考岗位所在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报名所需材料:《2018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自行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除本人签字外全部填写电子版,含电子版照片)、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毕业时由学校随毕业证书同时发放,丢失者可在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复印第二联并加盖公章证明,报到地址不限)、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正反复印)。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地区的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并提交,不允许更改。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和体检
1.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7月25日上午9点至7月26日下午4点之间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为7月29日上午9:00-10:30,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答案涂卡,请自备2B铅笔和橡皮。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成绩进行公示,依据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8月2日至3日,面试地点和具体分组时间电话另行通知,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100分。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权重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在所报考区县官方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三)签约上岗
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9月1日前与公示期满人员签订《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附件3),并于9月1日统一组织上岗。
三、政策待遇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考生在报考前可阅读《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了解服务责任和义务。
(二)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人员主要从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文化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工作。
(三)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3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在岗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含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市本级和区、县(市)有关部门不对服务期满人员进行就业安置,需本人自主择业。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服务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
四、其他说明
(一)笔试后,对面试比例未达到1:2的岗位进行保留,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后,对体检比例未达到1:1的岗位进行调剂,调剂仅限同一区、县(市)的其他岗位。条件为: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同意调剂;入围面试未被录用。具体调剂办法为:按照权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调剂岗位,确定后进行公示。
附件1:2018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岗位需求表
附件2: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报名登记表
附件3: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3日
区、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报名地址 |
受理时间 |
网站链接 |
和平 |
马老师 |
23211479 |
和平区哈尔滨路58号和平区人社局7楼会议室 |
8:30-11:30 13:00-16:30 |
|
大东 |
王老师 |
88504833 |
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社局10号窗口 |
8:30-16:30 |
|
皇姑 |
高老师 |
86249693-8103 86245202-8103 |
淮河南街2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3、14号窗口 |
8:30-11:3013:00-16:30 |
|
于洪 |
董老师 |
25321515 |
于洪区黄海路37号区政府北楼515房间 |
9:00—12:00 13:30—17:00 |
|
沈北 |
张老师 |
89863050 |
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东楼309 |
8:30-11:3013:30-16:30 |
|
开发区 |
罗老师 |
64689592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3室) |
9:00-11:30 13:00-17:00 |
|
市级 |
孙斌 |
31401083 22525608 (监督电话,仅受理举报) |
|
8:30-11:30 13:00-17:00 |
|
准考证打印技术联系方式 |
徐老师 |
22514081 |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中国沈阳人才市场2楼) |
9:00-11:30 13: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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