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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阜新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1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20-07-03 发稿编辑:高校师资网

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一事一策”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1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阜新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编制检验检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的岗位,仅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和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工作;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不含)至2002年6月15日(含)期间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具体要求专业详见《2020年阜新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统招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0年阜新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1.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fuxin.gov.cn);

2.阜新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fxrcw.com);

3.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k.fuxin.gov.cn/)。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地址fxwjwrsk@163.com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8时30分至6月21日17时截止。考生报名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超出报名时间收到电子邮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人员须在有效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各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发送邮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名所需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2020年阜新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表可以打印,签名处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学历学位证书、带有验证码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单、检验士资格证书等,2018年和2019年毕业以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需要提供存档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可以于2020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证明材料(附件3)。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人员可到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有问题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拨打电话进行反馈,审查未通过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拨打电话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1:2,有效报名人员不足1:2比例的,将对招聘岗位数量予以取消或削减,取消或削减岗位的通知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基本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一科,为《专业知识》内容试卷。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2.时间和地点。发放准考证的通知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具体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二)面试

1.人员确定。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在合格分数线基础上,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报名所需的各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核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体检和考核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人员,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查,特别是在资格复审、终审、考核、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18-2379010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8-2680035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

附件1:2020年阜新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0年阜新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来源:

http://wsjk.fuxin.gov.cn/newsdetail.jsp?id=32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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