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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一所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建校当年即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学校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占地面积67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余平方米。经过59年建设和发展,已形成集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为一体的办学格局,以医学为主,管理学、理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学校设置16个二级学院,同时设有11个临床医学院,现有20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723人。
为进一步加快学科、专业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动学校办学水平、办学层次和管理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经学校研究,并报请包头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批复,现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8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行政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成立由学校纪检委、第一、第二附属医院纪检委组成的工作组,对本次招聘全程监督。
三、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根据人才引进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按需引进的原则。
(五)重点向医疗卫生、教师等一线领域倾斜的原则。
四、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计划数为50个。(岗位表详见附件)
五、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符合高层次和用人单位紧缺急需实际。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高尚的道德情操;思想品德好,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3.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67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②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③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前1000名的海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原“985”“211”院校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④行业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经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定的其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六、考试形式
根据包头市委、市政府《2018年包头市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次学校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过多,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按照一定比例进入面试程序,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面试不累加计算。
七、实施步骤
学校2018年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人才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面谈、专业测评等形式)、体检及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包头党建网(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bt.nm12333.cn)、包头医学院网站、第一附属医院网站、第二附属医院网站同时发布各自引进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采取统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5日---12月1日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包头医学院人事管理系统注册
(http://rs.btmc.edu.cn:82/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operate=init&hireChannel=02),按照包头医学院(第一考区)、第一附属医院(第二考区)、第二附属医院(第三考区)公布的岗位信息,报考相应的岗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打印《包头市2018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人才引进需求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报名与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应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
1.学校2018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将应聘人员资格初审情况向应聘者本人反馈。
2.面试前,初审通过人员按照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原单位同意参加应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引进人员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
根据报名情况及岗位需求实际,学校在面试考核《实施方案》中将研究确定开考比例。对紧缺急需人才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当面试考试比例达到1:1时,应聘人员成绩必须达到同组应聘人员平均成绩以上方可有效(不含平均成绩)。
(三)面试考核
1.在面试考核前,学校制定详细的面试考核《实施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初审《实施方案》,经市人才引进领导研究审定后实施。
2.面试专家组组成
面试专家组确定后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校级领导、第一、二附属医院领导不作为面试专家组成员。
3.面试方式
第一考区的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另行通知,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第二、第三考区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命题管理
按照学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由命题组聘请专家对笔试、面试试题进行命题或购买题库试题,试卷保存在学校保密室,24小时留人值守。
5.面试考场设置
面试考场使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设立独立的考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候考室和候分室的考生相互之间不见面。
6.面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摄像机两台,一台固定摄像,一台流动摄像;录音设备一套。
7.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作为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
8.面试结束后,对应聘人员的《专家评分表》《应聘人员成绩汇总表》、面试影音资料、笔试试卷等原始材料,进行整理建档(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
9.面试考核结束后按照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学校需求情况按照面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3.考察工作由学校2018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五)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包头医学院网站、第一、第二附属医院网站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由学校2018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公示无异议的报聘用人员相关材料,归口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汇总审核后,提交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编委领导审定,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
2.2018年应届毕业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人才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在进行递补。
5.受聘人员对符合《关于包头市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工作十项措施》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八、纪律监督
(一)学校2018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履行人才引进工作的面试考核、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人才引进面试(笔试)考核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人才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0472-7167728
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师资网看到的信息。
包头医学院纪检委、监审处:0472-7167715
附件:《包头医学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18年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包头医学院
2018年11月20日
来源:
http://www.btdj.gov.cn/c/2018-11-20/1254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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