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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和《关于转发<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内残联发[2021]10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12次常务会议纪要(一)》([2021]26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
全市残疾人工作服务机构等辅助性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岗位数量:60个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二)热爱本职工作,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具体要求
1.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含参加高考时鄂尔多斯市户籍);
2.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日以后出生);
4.有劳动能力;
5.可独立完成书面答卷;
6.沟通交流无障碍;
7.身体能够胜任并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
8.有就业意愿、取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残疾大学生(有国家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八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ordo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查询信息和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前一周打印准考证并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09:00—11月1日17:00
3.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经历)。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应聘人员须签署《参加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2),否则不接受报名。
(二)笔试
1.市人社局会同市残联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一般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只提供汉文试卷。
3.笔试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在地残联、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提交《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和以下证件(证明)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户籍证明、残疾证、学历证明、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低保户家庭证明。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否、提供个人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期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
(四)面试
1.应聘人员原则上以2:1进入面试,如达不到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进入面试的残疾大学生,自行选择到相应地区残联登记,由当地残联审查、汇总后,各用人单位属地人社、残联组织面试,面试一般采取《公共基础知识》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用汉语作答。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面试命题和考务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
3.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被考察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条件者进入,条件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人社命题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残联、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在旗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需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等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1)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用人单位确定,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鄂尔多斯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公众号同时公示,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不少于7天。
2.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依次递补。
4.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必须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另派他人顶替。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一般为3年一聘(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续聘用,其它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人员聘用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事宜,同时接受市残联统一组织的为期一个月应聘人员岗前培训。聘用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经当地残联审核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各级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对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对公益性岗位的残疾大学生工作业绩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消极、能力不足、工作成效不好、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可不再续聘。聘用人员工资包括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五险一金,实发工资按照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浮60%及以上执行,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年度考核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提升聘用人员工资标准。
四、纪律和监督
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
(一)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考试相关信息均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鄂尔多斯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所在地残联官方网站发布。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
(三)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477—8580232
附件1: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2: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
附件3:鄂尔多斯市2021年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
附件3鄂尔多斯市2021年残疾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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