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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编委批复的我县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计划,经市人社部门审核,为了顺利开展2020年苏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磴口县7家乡镇卫生院系县卫生健康委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本次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临床医学专业4人、中医专业5人、医学检验专业1人、医学影像专业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记录。
7.户籍条件为内蒙古户籍(在磴口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年的人员不限户籍)。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9.应聘人员须符合卫生健康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资格的要求。
(二)应聘人员在具备基本条件基础上,按招聘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年,具有中专(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1975年8月17日之后出生)以下。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年龄在38周岁(1982年8月17日之后出生)以下。
3.具有全日制医学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证明),年龄在35周岁(1985年8月17日之后出生)以下。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录培养医学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在违纪受处分期间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成立磴口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skszx.com),磴口县政府网(http://www.nmgdk.gov.cn)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步进行,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审核。现场报名地点:磴口县卫健委112室人事科,时间:2020年8月24日9:00—8月28日18:00。
2.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中专学历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及专业,报考人员须对本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是否服从调剂”栏中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填写是否服从调剂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5.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
6.本次招聘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设置。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磴口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专家组成人员由领导小组抽定,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实践技能考察方式进行,面试采取分步进行,现场打分,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40分,专业实践技能考察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划定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形成竞争性的岗位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选。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以上。具体面试细则,待报名工作结束后在磴口县政府网(http://www.nmgdk.gov.cn)发布。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体检由磴口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磴口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将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个人档案资料真实性、体检过程真实性、医疗责任事故等情况进行考察。发现有弄虚作假,发生医疗责任事故记录的,考察不合格并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原因放弃造成岗位缺额的,形成竞争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形成竞争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须达到成绩合格线以上。
(四)调剂
因面试后该岗位无成绩合格人员或递补环节后仍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志愿“服从调剂”的应聘人员中,由应聘人员重新选择有空缺的单位,根据本人意愿按照同专业类别面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重新排序,调剂人员面试总成绩需达到合格线以上。需要调剂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参加调剂。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磴口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最低服务期为5年的聘用合同,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调整、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聘用人员在发出聘用通知后不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空缺的岗位不再调剂。
(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执行,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一)政策咨询电话:0478-4400386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磴口县苏木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磴口县政府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本方案由磴口县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磴口县委员会组织部
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磴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7日
附件:2020年磴口县苏木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0年磴口县苏木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来源:
http://www.nmgdk.gov.cn/dkzwxxgk/dktzgg/202008/t20200818_325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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