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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民人事字[2017]326号)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北方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北方民族大学主页:www.nmu.edu.cn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民族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所需具体条件要求
北方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19人,详见附件《北方民族大学2018年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计划》。学科带头人、高校优秀教师、行业内优秀从业人员的引进同时适用本计划。高层次人才按照《北方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的标准确定层次。
三、应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国家民委批复公开招聘计划后,通过国家民委政府门户网、北方民族大学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学校各用人单位报名,也可持应聘简历和相关材料到学校各用人单位和人事处报名。
(四)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按照学校公布的公开招聘计划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五)考核
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的人才,采用面试考核方式,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时间,由各用人单位人才引进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就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师德修养、心理健康、思想政治、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评估;不符合参加直接面试考核条件的,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六)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体检
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
(八)档案审查
对拟聘人员档案进行审查。
(九)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档案审查结果,在国家民委政府门户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审批及聘用
履行报批手续后,为体检合格、档案审查无问题和疑点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人:丛老师
电话:0951-2066814;0951-2068601(传真)
附件:北方民族大学2018年专任教师岗位公开招聘计划
北方民族大学
2018年1月30日
来源:
http://www.seac.gov.cn/art/2018/1/30/art_5701_298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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