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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艺术学院建校于1958年,坐落在名泉簇拥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为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近37万平米,在青岛建设电影艺术产学研基地;馆藏图书98万余册;有15个教学单位。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首席专家5人,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
学校现有33个本科专业,其中有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3个山东省重点学科,1个山东省高水平培育建设学科,8个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研究机构,11个省级研究、培养基地。
学校大力推进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交流合作,与省内多地市开展了政产学研合作,与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艺术科技研究院、山东省文旅厅等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多家企业合作建立了师生创作实践培训基地。学校不断加快国际化办学步伐,与美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韩国等国家的30余所院校签定了交流合作协议书,在学术交流、教师互派、学生互换、艺术演展、双学士学位2+2、双硕士学位1+1+1及硕博联合培养项目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交流合作。
建校64年来,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5万余名合格艺术人才,涌现出了著名歌唱家,以及倪萍、刘曦林、王沂东、隋建国、闫平、王克举、王衍成、陈瑾、徐少华、王绘春、王静、苏岩、黄港、郭跃进、宋昌林、周龙、童年、郭婷婷、于冠群、李雪、靳东、刘涛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他们在各自的艺术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有的成为享誉全国的音乐家、美术家、表演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为山东和全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9月19日以后出生);教师岗位、教辅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sdca.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9:00-9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9月19日9:00-9月24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rsc.sdca.edu.cn/index.htm)中“山东艺术学院2022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入口”进入报名网站,仔细阅读《报名操作流程》,按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报名资格通过初审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2022年9月2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个人原因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通过报名系统或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不单独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网上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须按要求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复核时提供):
(1)有本人手写签名的《山东艺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签订《学历学位认定承诺书》(附件6),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交研究生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附件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同时提交由第三方翻译机构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4)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辅导员岗位提供体现个人身份信息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附件4)和在校期间担任过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书、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党支部书记)证明材料(附件5);思政课教师岗位提供体现个人身份信息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附件4);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附件7);
(6)符合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9月19日9:00-9月24日16:00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报名平台“公告栏”发布。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在报名平台“公告栏”发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平台“公告栏”发布。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专业要求,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水平。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一般采取线上测评方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组织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通知通过报名平台或山东艺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待遇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522229
人事处邮箱:sy053186522229@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
举报电话:0531-86522221(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举报电话);0531-86522230(考生违规举报电话)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艺术学院
2022年9月1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209/801d89cd-7902-499e-991c-432e06cad27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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