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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成立于1993年5月,系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金5.26亿元,主要履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经营、城市资产经营、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等职能。根据集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2个岗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专业等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相关行业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记录。
(五)应聘人员年龄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月31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应聘方式及有关事项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临沂市国资委网站(http://lysgzw.linyi.gov.cn/)、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ytzjt.cn/)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8日17:00。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可通过市国资委网站、集团网站下载《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简历表》。应聘人员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lytfjtrlb@163.com),邮件及文件名称为“应聘XX公司+XX岗位+姓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简历表》(电子版照片)。
2、有效身份证明。
3、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取得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页截图无效)。
5、取得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上述报名材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审核通过。
(三)资格审查
1、集团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核通过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未接到电话通知,视为未通过初审)。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签定《应聘人员承诺书》,未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同本人放弃,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集团统计各招聘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岗位招聘数量与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低于1:2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3、本次招聘的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原则,对于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相应录用计划经集团研究后可合并用于其他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自身条件的招聘岗位。
(四)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面谈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谈环节,集团电话通知面谈时间和地点。
2、面谈总分设定为100分,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依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面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集团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面试总分设定为100分,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
1、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2、公示期满,集团组成考察组,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人事档案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体检
1、集团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认定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的体检费用由集团负责承担。
3、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故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的;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七)公示和聘用。经集团党委研究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按照各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地点、薪酬待遇
1、工作地点为临沂市。
2、薪酬待遇按照各用人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符合临沂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的,可按规定享受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
五、其他规定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谈、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集团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材料,不举办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由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负责组织。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确定被聘用的人员,须服从集团工作安排。
5、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谈、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出示通信行程卡和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现场资格审查前14天内到过临沂地区之外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和血清学检测(阴性)报告。
6、咨询电话:0539—7055012(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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