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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和《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文件规定,为引进人才,现将2022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热爱教育事业,德行良好;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见附件3)。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范围
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名师、省优秀教师、省教学能手、省优质课一等奖荣誉称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学研究室、省教育教学研究院部门认定),所获荣誉称号的学科学段需和招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不限学历、不限专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获得市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名师、教学能手、优质课一等奖或获得省级优质课二等奖(省教学研究室、省教育教学研究院部门认定)荣誉称号,所获荣誉称号的学科学段需和招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第一学历或者第二学历所学专业需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所获奖项的学科学段需与招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有学校(培训机构除外)从事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报名、学校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邮箱: lchyjs@163.com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 2022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交个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0kb),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荣誉证书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压缩成文件名为“姓名+报名岗位”的压缩包,发送至邮箱:lchyjs@163.com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
《2022年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发布后和报名期间,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补充。
初审通过者,邮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审核。
四、现场审查
审查时间:
审查地点: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中学部
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3。
学校审核后,报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五、面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工作在市教育体育局指导下,由学校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对达不到1:3的岗位,按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笔试范围人选中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律进入笔试。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六、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
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下,由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下,由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简章》由学校负责解释,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由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7299978 0635-8686922
监督电话: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5-8288776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0635-824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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