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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规定,2019年莱州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9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应聘人员须为1978年10月28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制定的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学籍档案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网上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近似,应及时通过咨询电话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申请确认近似专业。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确定同意报考后,方可报名。受理确认近似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19年10月30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岗位要求的包括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在内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10月27日(含)之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限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2016、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9:00-10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0月28日12:00-11月1日11:00;
缴费时间:2019年10月28日12:00-11月2日16:00;
报名网址:莱州市政府网站(http://www.laizhou.gov.cn/)。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10月31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11月1日11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1月1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9年10月28日12:00-11月2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11月6日9:00至笔试开考后半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莱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后,应于10月28日12:00-11月1日16:00到莱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数量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的人民医院护理C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调整到人民医院护理B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紧缺专业招聘岗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莱州市政府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解除合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妇幼保健院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招聘岗位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11月10日上午。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5人至15(含)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15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莱州市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应聘医疗类西医医师、护理类岗位的,面试分别采取临床基本操作、护理基本操作测试方式(应聘莱州市妇幼保健院高层次人才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应聘医疗类其他岗位、药学类岗位、检验类岗位、中医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州市政府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州市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要严格审核被考察人员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州市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5年(含试用期)。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的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医院、莱州市市立医院人员为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温馨提示:莱州市本次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与招远市、蓬莱市等周边县市区时间一致,请参考人员注意合理报名参考。
本简章由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2222633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2222633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4000076106
监督电话:0535-3458383
报名网站、考务信息查询网站:莱州市政府网
(http://www.laizhou.gov.cn/)
附件1:2019年莱州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19年莱州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1日
来源:
http://www.laizhou.gov.cn/art/2019/10/21/art_23203_25312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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