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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于2020年12月正式成立。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应聘者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要求可以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要求可以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六)社会在职人员的工作经验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7月。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2021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至9月4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本网站下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2021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附件2)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有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分中心指定报名邮箱ydmdsy@cmde.org.cn。
3.资格审查:分中心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后通知本人,并在器审中心(www.cmde.org.cn)、核查中心(www.cfdi.org.cn)官网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的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分中心可接受其询问并告知其原因。
4.现场资格复核:分中心组织现场资格复核。报考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材料、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报名表格及其他有关材料。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发放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2021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01-张三-硕士研究生-社会在职人员”。谢绝来人来访。
2.为方便联系,报考人员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3.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4.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实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如低于5:1,将及时申明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视情况延长公开报名时间。
笔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上海(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技术审评岗、检查岗、综合业务岗测试通用知识、医疗器械监管专业知识、英语;行政综合管理岗测试通用知识、材料分析与写作、英语。无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不低于60分。根据成绩排名,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上海(具体待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逻辑分析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在器审中心、核查中心网站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不低于60分。
(三)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人员需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2.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一般采取工作能力调研、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和工作实绩,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诚信记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岗相适等方面的情况。
考试总成绩第一名的人员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分中心可对总成绩第二名的人员进行考察。如第二名人员仍无法聘用,则取消本岗位此次招聘。考察前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人员,不列入人员名次。考察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一步复核。
六、体检
对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分中心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聘用。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平台、器审中心、核查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分中心按照有关要求,通知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入职。新聘用人员为中央事业编制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分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九、招聘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实行回避制度,并防范利益冲突。
1.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应聘:
(1)凡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含退休3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对于配偶、直系血亲等在医疗器械领域相关企业从业,并且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岗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2.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须防范利益冲突:
配偶、直系血亲等在医疗器械领域相关企业从业,所从事的工作业务范围与其所应聘岗位不存在直接对口关系及利益联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应聘时做出利益冲突防范承诺。在聘用后如相关人员调整工作业务范围,所聘人员须及时向分中心报告并做好相关利益冲突回避。
3.应聘人员故意隐瞒上述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存在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考试方式若需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出适当调整的,调整情况将在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核查中心等网站另行发布公告,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网站有关信息。
(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1.联系方式:021-58307913
2.监督电话:021-50580861
附件下载:
附件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2021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doc
-附件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2021年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doc
-附件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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