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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浦区国有企业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司业务发展需要,经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公司会计、财政管理专员各1名。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财务管理部-会计1名
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集团及直属公司日常财务会计核算、税务税收及各项审计工作;
2.对直属公司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文化程度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专业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4.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财务软件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本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本单位进行报备,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不得报考。
(二)财务管理部-财政管理专员1名
岗位职责:
参与拟定集团公司经济计划、业务计划,分析预算财务、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
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文化程度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专业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4.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财务软件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本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本单位进行报备,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考核安排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有关有效报名材料电子版作为附件以邮件名“姓名-岗位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6日9:00至2022年9月12日17:00;
3.联系人:周梅华,联系电话:021-69226342;
报名邮箱:zhoumeihua@greenin.com.cn
4.报名材料:
(1)报名者须在“上海青浦”政府网站或者区国资委网站网上下载填写《招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至报名邮箱:①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②能够说明专业岗位经历成果等材料;③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材料。
(2)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并确认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二)招聘安排
1.报名与资格预审。报名者应当符合岗位要求和报名条件,并在报名后按照通知及时提供有关资料进行资格预审。
2.笔试。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者方可参加由区国资委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公布于“上海青浦”政府网站和区国资委网站。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原则,原则上以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人数不足3人时,可在征得报名人员同意的情况下,在两个岗位报名人选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调剂;如调剂后仍不足3人,则可按1:2比例进入面试;对调剂后面试人数仍不符合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规定取消或调减录用计划)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有未能通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候选人在面试前提供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质、获奖证书、能够说明专业岗位经历成果等材料(以上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由青浦工业园区集团劳动用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4.确定拟录用人员。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录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拟录用人员。
5.体检。拟录用人员到青浦中山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如拟录用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6.组织考察。由集团党群人事部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青浦”政府网站和区国资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如拟录用人员放弃,可根据需要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递补,并重新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8.录用。经公示后确定的拟录用人员,报区国资委批准后,按规定公司与拟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9.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录用等有关情况在“上海青浦”政府网站(www.shqp.gov.cn)和区国资委网站公开。
三、聘用方式和待遇
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现象发生,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五、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笔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于考试通知时一并通知,考生应当确保考前14天不离沪,考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具体要求以最终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浦工业园区党群人事部负责解释。
上海青浦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shqp.gov.cn/shqp/gsgg/20220831/959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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