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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是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药品审评核查任务,以及承担本市药品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技术评审和现场核查等工作。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财务,人数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本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日常账务处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统筹及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
3.具有3年以上财会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
4.熟悉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家税收政策。能熟练运用会计电算化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软件,有事业单位财会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5.中共党员优先。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在线报名方式,网址:https://jinshuju.net/f/jlcvIx(建议在网页端打开),应聘者根据网上提示在线填写个人报名表并提交。应聘者应对个人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二)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应聘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以招聘岗位总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交流应变、团队意识等综合素质。
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总分100分)。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邮箱:ypspbgs@smda.sh.cn
联系电话:021-50121836
监督电话:021-63111753
上海药品审评核查中心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20831/t0035_1409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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