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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人员补充工作意见》和学校财务队伍建设需要,财务处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财务处财会岗位:主要负责做好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熟练使用网络办公系统;
5.身心健康。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财经类院校学习;
2.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2年4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均为会计学及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8年4月23日,公布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18年4月23日至5月14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聘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外语水平及计算机水平证明、获奖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至招聘系统。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应聘人员须在人才招聘系统中申请岗位并按要求填写简历。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财务处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财务处网站(http://cwc.snnu.edu.cn)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四)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含心理测试)两个环节。笔试结束后,财务处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面试具体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以财务处网站通知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选。财务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在人事处和财务处网站上同时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按A类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占用学校事业编制。有关A类人事代理的相关政策见人事处网站《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
(二)新聘A类人事代理人员继续执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租房补贴,不再参与校内集资建房或分配住房。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029)85310370
电子邮箱:caihong@snn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师资网。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五层523室
财务处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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