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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岗位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等医学相关学科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
(五)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有医学专业中级职称或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六)不接受与我校教职工有直系血亲关系的毕业生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在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
2.报名者将相应的报名材料(《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后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压缩包的命名规则为“卫生技术-毕业院校-专业-最高学位-本人姓名-高校师资网”。
3.报名时间:
4.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照规定格式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作放弃应聘。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于2018年8月中旬完成资格审查,通知进入笔试的人员。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在高于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分岗位依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查。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人文科技常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写作能力等。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特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计算。按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对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政审
学校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对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报到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按规定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办理聘用、报到手续。
四、管理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参照学校同岗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人事代理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当对自己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聘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应及时登录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查看笔试、面试时间安排,注意事项和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此次招聘各个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请各位应聘者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谨防上当受骗。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我校《人才引进与招聘办法》《人事代理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029-88182596
联系人:
电子邮箱:nwuplszkzp@163.com
人事处网址:http://rsc.nwupl.cn
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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