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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试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2、符合招聘岗位各项条件要求;
3、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执业资格证书;
4、执业范围与专业相一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以及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7、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二)岗位要求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备注 |
眼视光医师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眼科学、眼视光或临床医学专业; 2、眼科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
|
120医生 |
5 |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取得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执业范围相符;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
|
耳鼻咽喉科医师 |
3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具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
|
听力技师 |
1 |
1、硕士及以上学历; 2、临床医学或听力学专业。 |
|
血透技师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2、具有一定机械电子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3、技师及以上职称; 4、有血液透析相关工作经验或参加过专业培训。 |
|
护理人员 |
5 |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护理或护理学专业; 2、具有护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4、具有科研能力及相关成果,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
|
心电图医师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内科学(心内方向)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有心电图室相关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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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医师 |
2 |
1、大专及以上学历,影像学相关专业; 2、取得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3、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
|
超声影像技术人员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影像学相关专业; 2、技士及以上职称; 3、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
|
放射影像技术人员 |
2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影像学相关专业; 2、技士及以上职称。 |
|
体检中心影像技术人员 |
1 |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影像学相关专业; 2、技士及以上职称; 3、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
|
体检中心眼科医师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
|
儿保中心医师 |
2 |
1、硕士及以上学历,儿科学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
|
儿保中心康复医师 |
2 |
1、硕士及以上学历,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 2、医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医师资格及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相符。 |
|
妇女保健医师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2、妇产科、妇女保健专业主治及以上职称; 3、具有3年以上妇产科临床工作经验。 |
|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2日上午8:00。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应聘以网上投递简历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提交简历。网上报名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下载《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并填写完整
2、将电子版表格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syyrskjl@163.com(邮件主题请填写“应聘岗位+姓名+学历+简历+高校师资网”,例如:验光师张三本科简历+高校师资网)。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考试当日,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为成教学历的,需提供初始全日制学历)、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试、考察、以及聘用、试用期等各阶段的资格审查,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安排
(一)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综合条件筛选后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我院人事科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告知。
(二)考试方式
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不指定教材。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为综合素质考核。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各环节结束之日起1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视为未进入下一环节,医院不再另行通知。
2、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29-87480712
电话咨询时间:8:00-12:00,14:00-17:30(工作日)。
西安市第四医院
二0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西安市第四医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来源:
http://www.grmg.com.cn/info/1140/154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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