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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因实际工作需要,从未就业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扶贫信息员2名,限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我县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体条件包括: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24日之后出生);
4、限岚皋县户籍(2018年4月24日之前已正式落户)或岚皋籍生源。
5、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6、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
二、岗位职责及有关待遇
本次所招聘的信息员主要从事移民(脱贫)搬迁信息平台和安置项目管理等工作。所招聘的信息员的工资待遇按照2000元/月的标准执行,其中县人社部门按照1000元/月的标准负责审核兑现公益性岗位补贴,县财政部门负责解决工资不足部分及各项社会保险补贴。
三、招聘工作程序与步骤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宣传报名、面试、政审、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报名(2018年4月25日-5月2日)
1、在岚皋政府网站脱贫攻坚专栏中发布《岚皋县2018年公开招聘扶贫信息员公告》。
2、组织报名。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备案登记表,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于2018年4月25日至5月2日在县搬迁办综合股报名(联系人:邱胜兰,办公电话:252275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日下午6时整。
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准确信息,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名时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应聘人员因联系方式变化或手机关机造成不能参加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面试(2018年5月3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满分为100分。为确保选拔到合格人才,体现竞争择优原则,对参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进入体检聘用环节。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凡不参加体检者,取消政审、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和不参加体检所造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政审
政审工作由县公开招聘扶贫信息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抽调专人对拟聘用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对其工作、生活及社会活动进行调查。对应聘资格复审不合格和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行政机关处罚以及按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聘用
体检、政审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扶贫信息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初步意见,提请县公开招聘扶贫信息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公开招聘扶贫信息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公示期间有反映的,对反映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县公开招聘扶贫信息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扶贫局根据工作需要定向分配到县搬迁办工作,凡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四、日常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各用人单位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岗位培训、考核管理及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聘用期限3年,聘用期满合同自行解除。敞开出口,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另行择业的予以支持,履行工作交接后,双方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有权对不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岚皋县公开招聘扶贫信息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扶贫开发局局长江贤文任组长,县国土局局长胡润宝同志任副组长,县国土局(搬迁办)主任龚永锡、副主任蒋仁璟同志、县搬迁办综合股股长为成员,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搬迁办),具体负责公告的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及其它相关工作。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岚皋县2018年公开招聘扶贫信息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岚皋县2018年公开招聘扶贫信息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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