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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社会治水”,进一步强化媒体监督作用,促进河湖长制有效落实,加快生态恢复“八水绕长安”盛景,经西安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中、省、市新闻机构聘任西安市“记者河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任范围和人数
面向中、省、市新闻机构拟聘任西安市“记者河长”15-20名。
二、聘任期限
西安市“记者河长”每次聘期为1年,到期后视工作情况可参加续聘。
三、“记者河长”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关注河湖长制和西安治水工作。
(二)“记者河长”须为新闻机构的专职采编人员并持有新闻记者证。
(三)报名的中、省、市记者均须为驻西安市记者,保证有足够的精力、时间巡查河湖、实地调研。
(四)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报实情,讲真话。
四、“记者河长”的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中、省、市河湖长制政策和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典型经验做法。
(二)定期巡查河湖,及时发现河湖管理治理和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助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报道全市各级河长湖长治水管水的先进事迹,推动营造全民治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跟踪监督全市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开发区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以及各级河长履职情况,曝光各部门、各区县和各级河长湖长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
五、聘任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聘任接受个人报名,新闻机构也可推荐“记者河长”人选。个人报名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原则上一家新闻机构聘任不超过1人。
1、现场报名。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1号楼138室,联系人:李武朝,联系电话:029-86789370。
2、网络报名。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制作成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xianshihezhangban@163.com,并及时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29-8678937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有效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名称统一为:新闻机构+姓名。
(三)报名材料。报名需提供新闻记者证复印件并填写《西安市“记者河长”申请表》(包括个人或新闻机构推荐),相关表格请在“西安河长”微信公众号上下载。
(四)考察审核。由市河湖长办根据聘任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初步遴选,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后,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上岗履职。公示无异议后,西安市河湖长办向“记者河长”颁发聘任证书,按照《西安市“记者河长”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管理,并按季度发放“记者河长”巡河相关劳务补助费。
附件:西安市“记者河长”申请表
西安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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