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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参照《汉中市市级机关从基层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为市直有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名额
市直8个事业单位共遴选20名工作人员,具体的遴选单位、岗位详见《汉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汉中市各县区、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汉中市以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群众公认,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方式为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军转安置等;
4.具有2年及以上、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等次);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7.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2月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2月3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2月3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2月3日以后出生;
8.在编在岗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3日;
9.具备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等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有影响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招录(聘)时对服务期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遴选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nzhong.gov.cn)、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nzhong.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4日—9日
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2月9日18: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多次投送的以第一次收到的报名信息为准。
2.报名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报考者将报名资料生成电子版,压缩打包后传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注明邮件主题:姓名+岗位代码;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综合管理类:岗位代码01—12传至邮箱HZSRSJZHG@163.com
教师类:岗位代码13—15传至邮箱HZSRSJJSG@163.com
联系电话:0916—2628606
联系地址: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人民政府1号办公大楼6楼632室)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PDF格式电子扫描件);
(2)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
(3)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标准照(JPG格式电子版);
(4)《汉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个人承诺栏由考生手写签名,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
(5)招录(聘)通知书(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资料,如教师资格证、健康管理师资格证、经济师资格证、新闻记者证、其他技术职称证书、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自愿报名且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由干部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盖章后,方为有效。
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不足开考比例的改报
岗位遴选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缩减遴选计划或不予开考。报名结束后,将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缩减、取消遴选岗位情况和取消岗位报考者改报时限及相关要求。同时,由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通知改报人员改报,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领取准考证
开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对外公布,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或打印《准考证》,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笔试
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为主。
其中教师类岗位,如报名人数多于或等于30人的进行笔试,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直接采取面试。
(六)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遴选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遴选岗位,报考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至多进行2次。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时提供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对外公布。
教师类岗位的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要求、直接面试的,待面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
(七)面试
1.综合管理类岗位:采取结构化的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2.教师类岗位:采取微讲课的方式(30分钟备课、20分钟微讲课),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设计、仪容仪表等。
(八)计算考试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1.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教师类岗位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总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总成绩排序。
2.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按照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实行差额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遴选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员。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要求,集体研究后将考察结果报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由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进行公示。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考试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程序。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后放弃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只递补一次。
(十)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遴选计划1:1的比例,由遴选单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方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形成的缺额,从本岗位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
(十一)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拟遴选人员放弃或被取消的不再递补。
(十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除办理临时党组织关系外,不办理人事关系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调入;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要求
(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遴选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参与遴选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实行履职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遴选工作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更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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