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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及《汉中市市级机关从基层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和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和数量
2022年汉中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31名;市级党群口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共11名。(详见附件2)
二、遴选范围
1.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的范围:
我市各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我市市级机关和中省机关设在我市各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参加遴选。
2.遴选市级党群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范围:
我市各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岗职员或专业技术岗人员;
我市各县区及以下机关中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也可参加遴选,聘用后不再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身份,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我市市级机关和中省机关设在我市各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岗位要求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职员、专业技术岗人员也可参加遴选。
3.根据有关规定,县乡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以上,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可参加此次遴选。
三、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业务能力较强,工作实绩突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当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人员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的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符合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
9.职位对资格条件另有要求的,以职位要求为准。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以及获取学历学位、资质资格、政治面貌等时间计算截至
(二)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有影响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设在汉中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一楼大厅(汉中市汉台区人民路76号)。
报名资料包括(报考者将报名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汉中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和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1份(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个人承诺栏由考生手写签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意见栏可暂不填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装订复印件);
(3)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标准照2张(用信封装好,信封封面和照片背面名称为: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信封单独封好,不用和报考资料装订在一起)。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结束后,市遴选工作办公室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最终的资格审查以对报考者干部个人档案审核为准,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不低于1:2,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市遴选工作办公室通过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天汉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缩减和取消的职位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其中,取消遴选计划职位的人员可到汉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市委院内4号楼403,电话:0916—2639263)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但不得改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改报仅限一次。
(二)笔试
遴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基础知识考试、业务知识考试。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1.基础知识考试(除报考文秘岗位和党校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的其他所有考生参加)。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法律、管理、唯物辩证法等基本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国情省情市情,公文处理及写作等。
2.业务知识考试(报考岗位要求进行业务知识考试的考生参加)。
(1)文字材料写作和公文处理考试(报考文秘岗位的考生只参加此项专业考试,不参加基础知识考试)。采用100分制考试,考试时间为4个小时,考生可自带电脑、手机及相关资料,根据给定的题目,在开考后30分钟内收集相关素材(电脑及手机上网条件自备),然后统一上交电脑、手机及相关资料。考场开启信号屏蔽设备,考生独立完成答题。
(2)计算机业务考试(报考市公安局信息化建设岗位的考生参加)。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主要考查考生的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运行维护等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财务管理业务考试(报考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财务管理岗位的考生参加)。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主要考查考生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等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
(4)纪检监察业务考试(报考市纪委监委、巡察办岗位的考生参加)。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主要考查考生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统计业务考试(报考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市社会经济普查中心业务综合岗位的考生参加)。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主要考查考生的统计业务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说课业务考试(报考市委党校专技岗的考生参加,其中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的考生不参加基础知识考试)。采用给定题目现场讲课、评委打分形式,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讲授能力。
(7)宣传思想业务考试(报考市委理论讲师团的考生参加)。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理论素养、业务知识水平和文字材料能力。
(三)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定名次,根据录用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天汉先锋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有一门缺考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若排序出现竞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至多进行2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电子报告》;
4.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复印件(需由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5.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签章同意参加遴选的《汉中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和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一式2份);
6.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根据岗位需要提供);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天汉先锋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
(四)面试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及举止仪表。
(五)计算综合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1.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1)综合成绩1(无业务知识考试岗位和文秘岗位)=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文字材料业务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综合成绩2(有业务知识考试岗位)=笔试总成绩(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业务知识考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3)综合成绩3(党校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说课业务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业务知识考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2.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按照公开遴选有关规定,实行差额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面试分数低于65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天汉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业务知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并公布考察对象。
(六)考察
由市遴选工作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道德品行和人岗相适情况等,并对干部档案进行审核;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结束后,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遴选名额数量等额研究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体检
市遴选工作办公室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天汉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对体检工作进行安排。体检方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从本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天汉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取的,市委组织部印发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录用试用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录用人员放弃或因故被取消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汉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汉中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2.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3.为了维护遴选考试秩序,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提供作弊器材或者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新冠疫情防控意识,按照全市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在笔试报名阶段,注意保持人员距离,全程佩戴口罩,报考人员凭“绿”色的“陕西
6.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遴选用人单位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遴选组织者无关。
咨询电话:0916—263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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