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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镇安县政府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结构,提升服务质量,经县政府同意,拟在商洛市辖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为镇安县政府事业单位公开选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
本次为17个单位17个岗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公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商洛市所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九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参管)单位在编在岗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报考的需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方可报名;镇安县辖区以外的单位考生报名的需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选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个人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
4.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处分期未满的;
3.基层服务期未满的(服务期时间计算截至
4.非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工作人员;
5.省市驻镇单位及其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通过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azf.gov.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公布选聘(选聘)职位。
(二)报名时间及步骤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5室
3.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
4.提交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可登录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azf.gov.cn/)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的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3张,并附同底电子照片;
(2)《报名表》原件1份;
(3)参加工作文件、现工作单位文件复印件各1份;
(4)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证明1份;
(5)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选聘公告》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在《报名表》上签注姓名并填写“审核合格”字样。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6.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选聘职位的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7.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妥善保存。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科目与内容。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职业能力等综合知识。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
3.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选聘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选聘职位与报名考生为1:1的岗位,考生成绩低于笔试有效成绩的平均成绩,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岗位适应能力和专业水平。
1.报考者于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四舍五入)。
(四)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公开选聘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如出现并列综合成绩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人选。选聘职位与面试考生为1:1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考场面试有效成绩平均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人员名单将在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azf.gov.cn/)网站上公示。
(五)考察
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合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和有关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在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考察的基础上,到纪检监察、公安司法部门了解是否有党纪政纪处分、刑事治安案件处罚等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等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递补一次。
考察设立奖惩积分。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一个优秀等次加0.3分,荣获镇级表彰奖励一次加0.1分,县级表彰奖励一次加0.3分,市级表彰奖励一次加0.5分,省级表彰奖励一次加1分。近五年个年度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一次扣1分,不合格的一次扣1.5分,受警告处分的一次扣0.5分,记过处分的一次扣1分,降级处分的扣1.5分,同一处分、考核等次扣分不重复。奖惩积分直接加权综合成绩后为考生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
按照选聘岗位与考生考试总成绩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规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调配
(一)公示。拟选聘人员按照岗位选聘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且体验合格的人员予以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a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调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选聘结果提请县政府人事专题会议研究后,由县人社局发文调配,其中基层服务期未满的选聘干部,待服务期满后再发文调配,县外的选聘人员按照县外调配程序办理。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聘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秩序,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终止或取消调配,并作出相应处理。参与选聘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选聘工作纪律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4--5339196)
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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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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