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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汉中市卫生局、汉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下发《关于解决市中心医院专业人才严重不足有关问题的意见》(汉卫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经汉中市卫健委批准,我院2019年就紧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优秀人才,更好地满足医疗服务的需要。
一、招聘名额和范围
(一)招聘名额:共计56名。
(二)招聘岗位范围:中心医院、中医医院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须为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发证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31日至2001年1月1日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为准);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6.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2019年7月31日以后毕业,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专业科目笔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体检、公示、政审、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中市中心医院门户网站(http://www.hzcch.com)及医院内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汉中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2日—24日全天。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汉中市中心医院人事科(医院行政楼四楼东侧)。
3.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下载公告附件2《汉中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或现场填写。
(2)资格初审,需本人提供《报名表》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件,如下: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等。且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确认。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报名机构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并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及时进行现场缴费,考试收费标准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50元标准收取。报名确认后,应聘人员不得再改报其它岗位。
(三)专业理论笔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1.经初审资格合格的本科学历人员都要参加专业理论笔试。医学和与医学相关专业的岗位,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理论;会计岗位考试范围为会计学基础知识;土木工程岗位考试范围为建筑力学和构造、建筑工程测量、制图等相关内容;学前教育岗位考试范围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及学前儿童卫生学相关内容;硕士学历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时间为6分钟。
2.笔试时间:2019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8:20考生开始进场。开考后15分钟未到的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时间:2019年4月26日下午2:00开始,1:00考生准时到考场,抽签候考。
考试地点、考试规则详见考生准考证。
3.凡参加理论笔试人员均有资格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按4:6加权,硕士学历只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所有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最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需要执业资格岗位的有执业资格的优先,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职位表中岗位说明的顺序优先。
以上确定人选名单在汉中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示。
(四)签订聘用意向协议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汉中市中心医院招聘意向协议书》。
签订协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有关应聘人员注意保持通信畅通。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并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员。
(五)体检
医院将在7月对所有入选人员进行入职前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将取消入选资格。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工作由汉中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等。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7―8月在汉中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终审、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医院将对所选人员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及个人档案进行终审,合格后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等相关待遇。终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与其他单位产生的纠纷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格人员医院将按照需求确定岗位,对自愿到急缺岗位的优先考虑;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由上级主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要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2686514,2681143
举报或投诉电话:
汉中市卫健委纪检监察室:2628801
汉中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2681318
附件:
2019年4月18日
来源:
http://www.snjob.gov.cn/app/article/content/3390.shtml?visits=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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