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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文化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购买方式采取向劳务派遣机构购买服务性岗位的方式,通过考试和考核的办法进行。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购买计划
本次共需招聘购买服务岗位人员26名。
具体报名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责任心强、热爱发改、扶贫、文化事业。
(三)具有履行岗位责任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等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月30日——2018年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层人事考试中心(东城新区吉祥北路县直幼儿园北侧)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曲沃县人民政府网(www.quwo.gov.cn)
2、所需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及表格
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2018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档案、学籍)证明、报到证、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从曲沃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曲沃县招聘购买专职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携带《曲沃县招聘购买专职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交近期(近3个月)一寸红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需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
3、根据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考试考务费50元,合计60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文化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查询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曲沃县人民政府网(www.quwo.gov.cn)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文化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命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文化局负责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专业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仪容仪表等综合素质。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文化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对象。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文化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曲沃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六、聘用与待遇
通过公示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的待遇及管理办法为:
(一)对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胜任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文化局分别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
(三)工资待遇。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合同约定逐月为聘用人员以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按时计发岗位工资,聘期内按《社会保险条例》规定为女55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四种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按条例规定从个人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对聘用人员采取“县聘乡用”、“县聘县用”的管理办法,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文化局分别统一管理考核,按照工作需要,合理调配到各个岗位。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曲沃县人民政府网(www.quwo.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要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4525623。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文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曲沃县2018年招聘购买专职服务岗位人员计划表》
2、《曲沃县招聘购买专职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
曲沃县发展和改革局曲沃县扶贫办曲沃县文化局
2018年1月26日
附件1:曲沃县2018年招聘政府购买专职服务岗位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曲沃县招聘政府购买专职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xlsx
来源:
http://www.quwo.gov.cn/contents/17020/181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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