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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于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为山西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山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山西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A级”院校,全国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单位。结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下达的2020年度招聘人员计划,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9名。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岗”的招聘对象主要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含正在办理)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也可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含服务期满两年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退役军人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1.博士研究生:5名
2.硕士研究生:14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招聘程序
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到学院组织人事部或通过电子邮箱报名(ykxyzzrsb@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师资网,填写《山西药科职业学院引进(博士)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提供相关学历学位、科研成果材料,学院按照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省药监局、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二)其他人员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9月21日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省药监局及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0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2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期间,每天上午9:00左右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②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9月22日9:00至9月27日17:00
资格初审由学院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9月26日24: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9月26日24:00至9月27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考试,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其转入一般性岗位,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告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
③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9月22日9:00至9月27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考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参加本次笔试,不收取考试费。
④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9月29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9:00至9月29日16: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0年9月29日20: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2)补报名
不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转入一般性岗位。这些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9:00至12: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9:00至16:00,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17:00前。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3)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生源地为山西省的,可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结果将于2020年10月15日前统一反馈;生源地为外省的或网上减免申请未通过的,可于2020年10月17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现场办理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17日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3.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
②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手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在11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药科职业学院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已就业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暂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药监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在学院网站公布。
专职辅导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和应变能力等;其他岗位采取试讲及答辩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运用专业知识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以及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表述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当天公布。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查。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一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5.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省药监局负责将本次拟聘人选报省人社厅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立即取消资格。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招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的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省人社厅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部门(单位)。
政策咨询:0351-782062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师资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351-782062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2020年9月21日
附件1: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0年引进(博士)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来源:
http://www.sxbac.net.cn/info/1046/25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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