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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交通运输局下属雅安市公路应急抢险保障中心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本公告要求和《雅安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招聘计划共4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
1.报名时间:
2.报名邮箱: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压缩后发送至1136451877@qq.com。
3.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考岗位+专业+姓名,专业请按毕业证或教育部在线学籍验证报告准确填写。
4.报名提供材料
(1)《雅安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双面)、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扫描件。
(3)考生如系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扫描件1份。
(4)考生如系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
(5)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由招考单位通过邮件、电话和短信方式进行通知,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报名要求的材料和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考核程序。
(三)考核
对于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及以上的岗位,雅安市交通运输局可根据情况,在面试前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0: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1.面试考核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考核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书》。
3.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面试考核结束后,由雅安市交通运输局视情况划定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不能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出现考核总成绩相同者,按照成绩评分表中评分项目顺序依次进行排序,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雅安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雅安市交通运输局自行确定并通知已通过面试的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综合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上岗、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将根据国家和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办理。
五、政策待遇
(一)编制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受聘人员在雅安市公路应急抢险保障中心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职称、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符合人才支持政策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调整考核日程,有关事项将提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官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参加资格复查和面试的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资格复查和面试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
(四)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正确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生参加考核招聘时,须遵守国家和雅安市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
咨询电话: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0835-2610047、13981600260
附件:
1.《雅安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雅安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9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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