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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需求公布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教育事业;
2、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硕士学位,35周岁以下,理工科背景优先;
4、英语四级及以上,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岗位基本职责
1、学院行政办公室管理辅助岗1名
(1)协助从事拟定文稿,梳理汇总已有文件等相关工作;
(2)协助做好各类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3)协助做好院务内外勤事务等相关工作;
(4)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学院行政办公室综合辅助岗1名
(1)协助做好学院信息内容的更新和日常维护等相关工作;
(2)协助做好学院设备仪器、安全等相关工作;
(3)协助做好院务内外勤事务等相关工作;
(4)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其他条件:知晓网页中英文内容维护及运行,理工科背景。
3、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教务辅助岗1名
(1)协助做好研究生请假、休复学、转导师或专业、转学、退学等学籍管理工作;
(2)协助做好研究生排课、选课、考试管理、考务管理等课程建设及成绩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研究生联合培养、国际学术交流管理、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等工作;
(4)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待遇
根据国家、天津市有关规定及《天津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书》相关约定,提供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应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下载附件中“应聘简历”,并发送个人简历至qiulina@nankai.edu.cn,邮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7月29日17:00。
2、选聘
劳务派遣人员的选聘按照学校派遣制人员招聘相关规定执行,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于通过简历筛选出的候选人,由学院非事业编制用工遴选小组对应聘者的学科背景、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和岗位契合度等进行综合考察面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政审合格后,报学校审批。
3、派遣
学校审批通过后,经学院公示无异议,方可录用,实行劳务派遣制。在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后派遣到学院工作。录用后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待遇不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
邮箱:qiulina@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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